每天我们用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同事交流工作、与亲友沟通情感;通过电子邮箱接收邮件;在各种在线社交论坛上与他人唇枪舌剑;闲暇时在博客、Space、Facebook等个人空间里,用文字、图片和视频记录下生活感悟和珍贵瞬间;疲惫时登录游戏ID,化身为战士、侠客,在游戏世界里尽情厮杀笑傲江湖,释放压力……
如果时光倒退十年,我们可能对上述工具还一无所知。
但眼下,MSN、电子邮箱,以及游戏账户下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等,都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它们也将是21世纪现代人才拥有的数字财产。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61%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伴随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盗窃”不仅发案越来越频繁,盗窃行为也日趋职业化、产业化。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规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曾经对媒体说,目前“制造计算机病毒、传播计算机病毒、盗取网络账号、网上销赃,这四个环节已经构成了社会公认的盗号产业链!”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关于虚拟财产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成了社会各界热切探讨的话题。
然而,我国在虚拟财产的立法上还存在诸多难题。专家认为,我国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存在虚拟物品价格无法控制、虚拟物品交易违背税法规定以及虚拟物品丢失难以查证和虚拟物品财富无法收回等难题。
网络所产生虚拟财富的价值无疑是可观的,百亿的市场规模使得虚拟财产成为了网络窃贼觊觎的重点对象。据了解,曾经轰动一时的“熊猫烧香”的程序设计者李俊被警方抓获后,就坦言自己已获利上千万元,每天入账近一万元。由于用户防范意识的缺失、网络技术不够完善等因素,使得我国的虚拟财产安全尚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各种利用网络技术窃取虚拟财产的案件也频频发生,社会各界呼吁“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秩序”的呼声日渐高涨。
日前在网易上看到一篇题为《我死了,博客怎么办》的博客,提出了数字遗产——逝者留存于网络的博客、账号、软件等虚拟遗产的归属和继承问题。很显然,对这样一个全新的话题,现实中的讨论还只能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记者注意到讨论中有两种声音较为集中:一种认为“虚拟财产”确有财产属性,并应当予以立法保护;另一种倾向则认为,所谓“虚拟财产”仅仅是一种网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流,应该通过合同纠纷(债权)予以处理。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对“虚拟财产”给予法律保护的迫切性,持第二种倾向的人越来越少。
这种讨论既具体也很宏观,既务实也很虚幻,由于它游离现实世界之外,可借参照的东西几乎没有,因此讨论中难有定论。有专家表示,对待虚拟货币不能搞一刀切。现在虚拟货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如果持续下去,不对其进行管理,就有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把管理简单地等同于禁止虚拟货币也没道理。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出台可操作性的、分门别类的相关法规,对虚拟货币进行管理。在对待虚拟财产的管理问题上还应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看到虚拟货币存在的市场意义,对其积极引导,使其更加符合商业规律;另一方面则应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对于虚拟货币的滥发、倒卖等不法行为施以严厉惩处。不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今后,数字财产一定会以人们想象不到的更多形式与方式呈现在世界面前,现在尚不是问题的问题,届时说不定就会成为生活中需要经常处理的大事情。到那时,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问题,没准想绕也绕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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