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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族首都 | 普埃塔 | 贝尔特伦 | 埃尔特内 | 泰奥勃莫斯 | 因特尔蒂卡
魔界首都 | 伊斯夏尔肯 | 阿尔特盖德 | 莫尔海姆 | 布鲁斯特豪宁 | 贝鲁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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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图鉴与分布、掉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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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分布、图鉴 | 深渊上层 | 深渊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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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专题(含所有物品采集点)
天族采集点:普埃塔 | 贝尔特伦
魔界采集点:伊斯夏尔肯 | 阿尔特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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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图鉴
2装备图鉴总表 | 隐藏属性套装资料
25级史诗武器 | 值价1200万的翅膀
25级史诗装备-魔族 | 25级史诗装备-天族
橙色武器大全-1 | 橙色武器大全-2
魔族Abyss(深渊)武器(LV30-LV50)
天族Abyss(深渊)武器(LV30-LV50)
天族套裝防具图鉴(LV22~LV50)
魔族套裝防具图鉴(LV22~LV50)
四神套装出处与图鉴(LV47)
奈落套装出处与图鉴(LV47)
任务大全
1-10级天族普通 | 1-10级魔族普通
1-10级天族使命 | 1-10级魔族使命
11-20级天族普通 | 11-20级魔族普通
21-30级天族使命 | 21-30级魔族使命
天族称号任务整理 | 魔族称号任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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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战场
深渊系统简介 | 天族深渊入场任务攻略 | 魔族深渊入场任务攻略 | 深渊要塞战规则 | 深渊功勋系统介绍 | 深渊点数购买系统介绍 | 深渊要塞战详解 | 深渊古代神器分布及技能效果说明 | 深渊战场武器属性效果图 | 深渊战场25~45级升级攻略
游戏简介
游戏介绍 | 世界观 | 游戏特色 | 配置要求 | 天族故事 | 魔族故事
新手指导
游戏安装 | 登入游戏 | 角色创建 | 游戏界面 | 操作说明 | 连续技介绍 | DP值介绍 | 烙印技能简介 | 互动功能简介 | 村庄功能
种族介绍
天族 | 魔族 | 龙族 | Krall族 | Lycan族 | Shugo族 | NAGA族 | 十二主神
游戏系统
背包系统 | 仓库系统 | 经济系统 | 死亡系统 | 狩猎系统 | 制作/采集系统 | 组队系统 | 任务系统 | 传送系统 | 称号系统 | 变身系统 | 染色系统 | 时空裂缝系统 | 深渊战场 | 公会系统 | 道具系统(等级/强化/镶嵌/外形) | 飞行系统 | 副本介绍 | 宏定义系统
生活技能

生活技能综述 | 布/皮衣制作 | 炼金术 | 料理 | 金属盔甲制作 | 武器制作 | 细工 | 物质变换 | 采集/OD采集
公会详解
盛大出品的公会说明 | 公会简介 | 创建/解散公会 | 公会的成长 | 公会功能介绍 | 公会纹章 | 公会环境设定 | 加入/退出公会 | 公员等级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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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 】

  今天参加了CCTV2《经济与法》暑期特别节目“经济与法辩辩辩”的现场录制,我是从新浪在京郊举行的答谢活动上驱车70公里赶过来的,午饭都没顾得上吃,一录就是四个小时(新浪的活动上葛景栋抽中我为特等奖,得到Thinkpad笔记本一台,再次感谢)。

  本期节目主要分为三个议题:一、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二、虚拟财产属于谁所有,玩家还是游戏公司?三、现在的法律能解决虚拟财产的问题吗,是否需要新的立法?

  节目现场受流程、时间等所限,很多没法展开说,在这里再做些探讨。这篇文章主要说说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的问题,后两个议题明后天再专门撰文叙说。

  刘兴亮的观点是:虚拟财产包括游戏账号、游戏等级、游戏币、游戏装备、电子邮箱账号以及邮箱里的内容、QQ和MSN等的账号以及依附在账号里面的东西、博客账号以及博客内容,等等。这些虚拟财产都是用户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得来的,应该是财产。

  1、很多律师认为,无体财产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此类观点的核心是:虚拟财产只有在电脑中存在,是在特定环境下存在的,电脑一关,什么都没了。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的,也大致知道这个俗语来自罗马法。这都是十几个世纪前的事情了。如果说虚拟财产不好理解,那我们可以类比为手机号这样的信息财产,同样的,手机一关机,这个号码也就没有用途了。难道说手机号不算我们的财产吗?

  2、很多游戏运营商认为,游戏中所有的一切都是游戏公司支配的,玩家没有任何的自由和权力,所以虚拟财产不是财产。这个观点更是扯淡,或者是一些小的游戏公司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们做不大。一些相对大一点的游戏公司,还是规定了一个大的框框,在这个框框内玩家还是相对自由的。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有很多框框约束。在银行的存款属于个人的财产吧,但是你想半夜两点取10万元现金出来,你能办到吗?即使想白天工作时间去取,很多银行超过5万元的现金提取都是需要预约的。

  3、游戏运营商还认为,游戏账号、游戏道具等都是运营商租赁给玩家的,只是在一定时间期限内让玩家去玩的,所以对于玩家来说不是财产。这个就更是天方夜谭了,比如现实生活中的房子,产权都是70年,难道说房子不属于财产?

  4、即使是一种租赁行为,玩家也是利用这个平台进行了很多创造行为。比如早期电脑价格很贵的时候,很多人都做过租赁电脑的时候。利用租赁来的电脑写文章,做设计,这些成果都不属于财产?

  5、还有人认为,游戏只是一种娱乐,比如去看了场电影,娱乐而已,谈不上财产。刘兴亮认为,认定是否是财产不是看是否是娱乐本身,而是看娱乐行为是否产生了一个结果,一个有价值的结果。比如我们经常去山里去玩,经常会看到当地的农民就地取材,比如拿一根树枝雕刻动物等等,这些不属于农民的财产吗?再比如我们村里的很多老太太都有剪纸的娱乐爱好,但是她们剪刀下的那些栩栩如生的剪纸难道也不算作她们的财产?

  我始终认为,只有把虚拟财产算作财产,当作财产保护起来,才能够保障玩家的积极性,保证游戏公司的收益,才能让这个行业更加有序、健康的发展起来。(刘兴亮)